学籍与证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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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最长休学期限未复学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15:21     作者: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浏览数:    分享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以及《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30日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据核查我校有陈小林等134学生超过最长休学期限未复学,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退学处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联系人:邓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28153


附件:超过最长休学期限未复学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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